于金凤一开始会注意到王有根,其实还不是因为他的手艺,而是他总会随身带着高丽布。
还是洗的很干净的高丽布。
虽然那高丽布一看就是不知道用了多少年的,但丝毫不会给人脏兮兮的感觉。
而且他那高丽布不像别的做工的那样随手搭在脖子上、肩上,而总是很整齐的叠放在一边。
用的时候也不会胡乱往脸上一抹,而是有步骤的擦汗。
对他的这个做派,于家人并不是很能看得惯。
于金凤的大哥于富贵对此的评价是:“不知道的,还以为他是个读书先生呢!”
于银凤和于家老二于长生就一起笑。
只有于金凤没有笑。
她在开封的时候去马二的店里看过,那里无论是高丽布还是毛巾都是干干净净,叠的整整齐齐的,铁桂花对她说,人们去剃头,就是讲究个舒服,不仅身体要舒服,眼睛也要舒服:“你要看到那脏乱兮兮的,也不舒服是不?”
当时铁桂花一边说着一边还手脚勤快的打扫着店铺,那一天马二虽然怕手抖没有给人剃头,店里另外的师父还是干了活的。
师傅们干活,徒弟负责收拾,要说铁桂花算是老板娘,不用做这些杂事,但她是个勤快的,眼见那两个徒弟当时都有事,就自己先干了。
于金凤当时不自觉的把自己的脚往后缩了缩。
她其实并不是一个脏兮兮的小姑娘,头一天晚上是在铁桂花家住的,虽然两家人都因为闹肚子身体发软,早上的时候还是都洗了手脸。
他们来的时候,因为毕竟是走亲戚,也是找了最完整、时兴的衣服穿的。
但她的鞋是脏的,裤脚也是脏的。
于金凤一直记得自己当时那种羞愧,就不觉得王有根有什么不对的,相反,她还觉得大大的好,还想着王家集就是缺了马二那样的铺子。
但这个时候,于金凤看的不是王有根的高丽布了,而是上面的那只小鸡。
那只鸡的模样怎么看怎么像昨天自己捏的那个,可是那脖子上的红圈圈又是怎么回事?
他们于家做这种东西也有各种花样,过年的时候连七彩孔雀都能做出来。
但那是提前就配好了面。
红色的用红豆,绿色的用绿豆,黄色的用玉米,黑色的用黑豆。
做出来好看,其实也就是费个功夫,但已经做好的,再想加颜色就难了,不是不能加,做成唱大戏的都成,可那只能看不能吃了。
现在王有根给这个小鸡染了红颜色吗?
于金凤想了想,没有说什么,过了一会儿和于银凤往外面送馍的时候道:“你喜欢吃什么馍?”
于银凤小嘴一撇:“馍有什么好吃的,我还是喜欢吃馄饨,最喜欢饺子,羊肉的大肉的鸡蛋的都喜欢,不过最好还是肉的。”
“咱家的馍挺好吃的。”于金凤说,“特别是玉米面的,发甜呢。”
“那能怎么甜?要我说,还不如喝蜂蜜水。对了,你不是都吃了桂花姨给的奶糖了?还稀罕玉米面?”
“那不一样。”
“是没得比吧!”
于金凤没有再说什么。
再一天,王有根的高丽布上就放了一个碗,那碗就是于家平时用来吃饭的黑陶碗,也没什么出奇的,但因为昨天那个放在高丽布上的小鸡,于金凤就多看了两眼,然后就觉得那碗里放的,好像不是凉白开。
就在这时,王有根拿起那碗喝了一口,喝完,他的嘴边就带了一些红色。
于金凤一怔,走过去:“你喝的是什么?”
“西瓜汁。”
“西瓜汁?”
王有根点点头:“这不是吃西瓜的时候了吗?我昨天就摘了个瓜,在井水里放了一夜,今天早上挖了里面的心,用细纱布包着,压出了汁。”
于金凤听的怔怔,还没开口,不知道什么时候过来的于银凤道:“哎哟,过去就知道你是个讲究的,谁知道你能这么讲究!那你把西瓜压出了汁,剩下的呢?”
王有根没有接话,只是对着于金凤笑了笑,又低头去干自己的活儿。
“喂,问你剩下的呢?”
“也没剩下多少。”
“总还有剩下的吧,剩下的你不会扔了吧?”
王有根好像说了什么,又好像没说,而那边于金凤已经顾不上了,她突然觉得自己的心跳的很快,面颊很热,连耳朵都是热的。她两腿发软,想跑,可又有些跑不动,不跑,又有些站不住。
心中有个声音在越来越大:“就是他了!就是他了!就是他了!”
听到这个声音,她的脸越发烧了。
对王有根,于家夫妻的印象还不错,可要说来做自己女婿,那就不太愿意了,于金凤的娘还以为她生了病:“你脑子发昏了?”
于金凤也觉得自己脑子发昏,但这个昏又不是平时的那个昏。
平时昏是难受,这时候昏,就是高兴是开心是身体轻飘飘,是心里满登登!
于银凤也觉得她昏了头:“他可是村里的!”
“咱们家也不是在省城里!”
这话惹住了于金凤的娘,于金凤的娘觉得自己能嫁到镇子上,是大大的进步!于金凤不维持这种进步也就罢了,还看不上这种进步,简直是岂有此理!
当下丢了手里的面团:“有你哭的!”
于金凤的娘说了句狠话,好像是同意了,其实也就是那么一说。
于金凤嫁隔壁卖馄饨的她都觉得委屈了,嫁村里,那何止是一个委屈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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