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个纯银的扁壶塞手里,在程处默挤眉弄眼之下拔出塞子闻闻,原来是酒,不是很烈,小小抿一口,酒很燥,也就三十来度,没经过勾兑和提香,唐时最烈的就也不过是三勒浆罢了,三次发酵,酒精度能达三十几度不错啦,酒也有些浑浊,不管了,今朝有酒今朝醉,提起壶,“咕咚咕咚”俩口下肚,这对喝惯了烈性青稞酒的云烨来说,不叫事。程处默脸都抽了。
“三勒浆?”
“为何?”
“什么为何?”
“云兄弟只有十四五岁吧,”
“十五岁了,”
“为何饮烈酒如饮清水,且一口道出酒名,一看就是酒国知己,显见平时定是常饮此酒,三勒浆产自西域,盛誉长安,其身价不菲。常人求一口而不可得,兄弟这是偷拿家父珍藏原本想在云兄弟面前显摆一下,却不想云兄弟喝下却面不改色,且一口道出酒名,实在让兄弟惊讶。兄弟您恐怕也出自名门望族吧,为何落魄在这荒僻之地?”
“程兄抬爱了,小弟之事一言难尽啊,自幼被恩师收养,听恩师言,小弟应该是长安人氏,拾到在下时,尚在襁褓
之中,襁褓上写着云字,恩师便给小弟取名云烨,时值乱世,无法寻找小弟父母,便携小弟漫游大江南北,长河两岸,小弟十岁时,恩师身体不适,便与小弟结庐河边,远离人境,今年初春,家师故去,小弟遵家师遗愿,将遗体火化,洒于大河之中,小弟在河边结庐为恩师守孝,不想春日的一场洪水,竟在夜间把小弟所居草庐冲毁,拼死爬上岸,在荒原上流浪整月,这才遇到张大叔一行,才有了这取盐一事。”没办法,必须编造一个完整的身世,反正我云氏一脉自隋朝就居于蓝关,日后说不得得去拜谒祖宗,这么说,也不算骗他,我来历匪夷所思,真说了,他反而以为在骗他,还是那种没有技术含量的骗法。
小弟之事不说也罢,往事如烟,终不可究,能在这人世间活下来,已是苍天庇佑,今日与程兄相聚投缘,正好痛饮之。”说着云烨又灌一大口。
“这么说,云兄弟如今孤身一人,了无牵挂吗?”
“正是,大丈夫了无牵挂,自当横行于世。”假装看不见程处默殷切的眼神。
“兄弟观我营中众兄弟如何?”
“皆是古道热肠,英勇善战之辈。”
“与我等为伍,不会辱没云兄弟吧?”
“在下初至人间,能与诸兄为伍,小弟求之不得,只恐在下白身一个,又来历不明会给程兄带来麻烦。”
“麻烦,云兄弟不知,我老程家从不怕麻烦。”想想也是混世魔王会怕麻烦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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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从云烨昨晚答应跟老程家混,心里就没踏实过,实在是担心程处默的人品,感觉上了贼船。历史是人书写的,万一写历史的家伙笔锋一偏,来个春秋笔法,云烨就觉得自己冤死了。都说儿子像父亲,老程如果也这德行,自己上哪说理去。这就是自从云烨答应出任程处默的行军书记后,酒壶就被程处默夺走留下的后遗症。云烨觉得自己仿佛天生就适合做一个唐朝人,融入人群仅一天,就有了老大和小弟,还有一群人跟自己混饭吃。活的风生水起啊。往事真的如云烟在变淡。只是隐约有些心痛。生活得继续,开了头,就得有结尾。这是最坏的时候,也是最好的时候。
贞观初年,年轻的唐帝国迎来了最险峻的时刻,突厥两寇中原,泾州,武功告急,吉利直趋渭水河畔。李二陛下挟尉迟恭泾州阵斩两千突厥铁骑之威,轻车简从,六骑出长安,与吉利会于渭水。次日在渭水便桥上与突厥会盟,杀白马为誓,突厥退兵。云烨知道这是李二陛下的缓兵之计。现在大唐内有藩王未平,民生维艰,隋朝留下的粮食已消耗殆尽。十八路反王,七十二股烟尘,相互间厮杀,男丁十不余一,人口自一千七百余万户锐减至六百四十万户。汉民族犹存,却无往日之威。周边异族蠢蠢欲动,突厥劫掠边关不休,吐谷浑也想浑水摸鱼,吐蕃的松赞干布也已长大成人,开始自己的征途,新罗,高丽更是对东北平原垂涎不已。纵观历史长河,照耀千古的伟大君王无不是从荆棘路上杀出一条血路来的。现在,李二陛下收起自己的爪牙,蜷缩自己的身躯,舔干伤口上的鲜血。等待腾跃九天的时刻。云烨知道,唐王朝的光辉必将照耀千古。一想到这些,云烨会激动的瑟瑟发抖。且冷眼旁观这些小丑的最后表演。程处默的眼中,大唐陛下是一位睿智,豁达,勇武,开明的最佳老大,云烨眼中的李二陛下,是一位笼罩在无数光环下的腹黑男。程处默是幸福的骄傲的,云烨是痛苦的,领导智商越高,越难已糊弄。想想自己与这么多的牛人相处,云烨就觉得前途无亮伸手不见五指。
整个营地现在都在云烨的掌控之下,他是行军书记,后勤营他最大。努力的推开压在脖子上的粗腿,怪不得昨夜做了一夜噩梦,程处默依旧睡的鼾声如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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